刘一帆

高级律师

本人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在建筑及工程纠纷方面。

我的经验主要涉及建筑和民用合同的调解,仲裁和法院的变更,延误,中断,时间延长,延长,缺陷等纠纷,涉及范围广泛的项目,例如商业和住宅建筑,包括道路工程,桥梁/行人桥,水库,学校,医院等。代理的客户包括政府,开发商,主要承包商,各级承包商等。

业务亮点

仲裁

  • 在诉讼中为答辩人提供法律服务,反对执行《纽约公约》仲裁裁决。关键问题涉及EOT拒绝执行《纽约公约》裁决。
  • 为总承包商提供法律服务,反对雇主因未能在学校项目中适当任命替代建筑师而违反合同。
  • 代表伦敦某高速公路项目的总承包商,对雇主提出变更工程,破坏,加速和延长费用等索赔。
  • 在涉及仲裁人是否有权根据分包合同展开审查和修改建筑师根据该合同签发的临时和最终付款证书的问题的仲裁裁决的上诉中,代表主承包商主合同。
  • 代表分包商就与道路工程有关的变更工程,中断,加速和延期费用的索赔与主承包商发生纠纷。
诉讼
  • 代表总承包商为一家电力公司的地下电缆损坏索赔提出抗辩。
  • 根据政府维护定期合同为总承包商提供法律服务,为其分承包商对在以下法院和上诉法院所做的工作和利润损失提出索赔。
  • 在某第三方提起的诉讼中,代表某分包商就与中国某商业综合体建筑服务工程分包合同有关的纠纷提供法律服务代表其签订。
  • 代表分包商与其分包商就以“背对背”方式进行的商业综合体(当时为中国最高的建筑物)的某些建筑服务工程纠纷。关键问题涉及延迟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