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将于2023年3月推出投资者识别码制度

香港证券市场的投资者识别码制度(“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将于2023年3月20日推出,旨在加强对市场的监察,从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

相关持牌法团及注册机构(统称“相关受规管中介人”) 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的主要责任包括:

  • 确保唯一的识别码(即“券商客户编码”)已编配给已经或拟就在香港联合交易所(“联交所”)的交易系统上市或买卖的证券(惟在联交所碎股/特别买卖单位市场上买卖的碎股除外)发出(i)自动对盘交易指令或(ii)须根据联交所规则向联交所汇报的非自动对盘交易的“相关客户”(涵义详见咨询总结);
  • 确保已向每名相关客户取得最新的客户识别信息,并在指定时间或之前,连同客户的券商客户编码一并(以将券商客户编码及客户识别信息载入“券商客户编码与客户识别信息的配对档案”(“配对档案”)内的方式)提交予联交所维护的数据资料库;
  • 确保相关客户的券商客户编码已包括在每项自动对盘交易指令及非自动对盘交易指令的资料,以及所有向联交所作出的非自动对盘交易汇报之中;及尽快透过提交指定的错误通知表格,向联交所汇报已配对及执行的交易在券商客户编码方面的任何错误;及
  • 采取相关的资料私隐及保安措施,以保障所收集、传送及储存的资料,包括遵循资料私隐法例,就收集及处理客户的个人资料取得他们的明示同意。

在2023年3月20日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实施前,相关受规管中介人应完成以下工作,就有关制度的实施作出部分准备:

  • 寻求适当的客户同意:相关受规管中介人需要向属个人(即自然人)的相关客户取得必要的同意,以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下收集、储存、处理及使用其个人资料。一般而言,同意可透过经签署的纸本确认书,或以电子方式取得,包括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应用程式。
  • 更新个人及公司客户的客户识别信息:相关受规管中介人应向相关客户收集或更新以下资料:身份证明文件上所示的全名;身份证明文件的签发国家或司法管辖区、身份证明文件类别及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向联交所的数据资料库提交配对档案:相关受规管中介人可以透过联交所的电子通讯平台向联交所提交配对档案,并最好尽早提交配对档案,确保客户的券商客户编码已被登记,为客户在香港投资者识别码制度实施后的任何交易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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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0 January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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