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30日,法院就福建诺奇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诺奇”)前首席财务官的取消资格令颁布了判决理由(HCMP 736/2019,“福建诺奇案”)。该首席财务官被令三年内不得参与香港任何公司的管理,并被命令支付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讼费。
在日期为2024年10月18日的证监会新闻稿中,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强调了首席财务官在保护企业资产、确保准确的财务披露以及向董事会报告可疑交易方面的重要性。证监会特别指出,福建诺奇案明确表明,首席财务官负有“监督职责,须就可疑交易作出适当查询,并及时就此向董事会汇报”。
根据证监会的调查,在福建诺奇案中,福建诺奇股份在2014年1月上市后不久,其上市募集资金中的2.25亿元人民币在未经适当批准的情况下被提取,且并非用于真正的商业用途。法院在颁布取消资格令时指出,该首席财务官存在明显的不称职与疏忽,但没有指控其不诚实。在该案中,福建诺奇的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对该首席财务官隐瞒了信息。
将福建诺奇案与较早的一起案件(HCMP 1462/2019,“长港敦信案”)进行比较可能会有所裨益。在长港敦信案中,证监会成功地对长港敦信实业有限公司(“长港敦信”)的前首席财务官取得了取消资格令及赔偿令。在该案中,长港敦信的前主席兼執行董事挪用了该公司进行股份配售及债券配售的所得款项。该首席财务官不仅未有通知核数师、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关于主席挪用1.63亿港元的情况,还采取了隐瞒挪用行为的行动。鉴于其严重的失当行为,他被取消资格10年,并被命令偿还挪用的金额及利息,并支付证监会的讼费。
这些与首席财务官的“报告及保护”职责相关的案例突显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以及首席财务官角色的扩展。首席财务官的职责范围已经远远超出了传统的财务范畴,需要对新的挑战及风险有更全面的把握。传统上,首席财务官的主要角色集中在财务管理,以确保公司的财务健康及有能力履行其义务。尽管这仍然是一项关键职责,但今天的首席财务官必须应对更广泛的任务。现代的首席财务官需要有能力能够处理公司财务以外的各种事务,包括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及维护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