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买卖基金 (ETF)纳入互联互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22年6月28日发表联合公告,关于内地与香港的交易所将合资格的交易所买卖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ETF通」)。

由2022年7月4日起,除股票以外,内地与香港的投资者可通过现有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透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人交易于对方交易所上市的合资格ETF基金份额。在ETF通下,现时有83个于内地上市的ETF可供国际投资者透过沪股通及深股通交易,而4个于香港上市的ETF已被上海及深圳证劵交易所纳入至港股通供内地投资者交易。

ETF通被称为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因为这是互联互通首度扩展至股票交易之外。此计划盼可巩固香港作为顶尖ETF枢纽的地位,并突显本港连结国际资本与内地市场的独特角色。

详情请于此处参阅证监会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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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July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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