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布提多拉莱港口项目 – 个案研究:中国企业“走出去”所面临的法律风险

2022年1月14日,香港上诉法庭驳回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人”)不服陈美兰法官作出的决定的上诉。陈美兰法官的决定驳回被告人申请以“不便诉讼地”为理由搁置香港诉讼,并不赞同吉布提共和国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民事庭为最适合处理本案的诉讼地。DP World Limited(杜拜环球港务有限公司)的三家联系公司(“原告人”)于2018年8月20日向被告人于香港提出诉讼,指控被告人意图,并确实诱使或促致吉布提政府违反其与原告人签订的协议。协议授予原告人发展及经营吉布提多拉莱港的专有权利。

尽管被告已获得吉布提政府提供弥偿保证,保证其与被告人之间的合作协议(被告根据该协议参与了多拉莱多用途港的发展)并不违反政府与原告人之间的协议,被告仍在签订合作协议10年后陷入法律纠纷。招商局港口将在香港面对的诉讼相当可能是一场激烈且昂贵的法律持久战。

本行建议正在考虑投资海外基建设施的中国公司应与拥有建筑法和争议解决方面专业知识的香港律师事务所合作,以防落入招商局港口现时所处的不幸境地当中。

Date:
21 January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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