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事务委员会向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展开首宗有关操控转售价格的执法行动

2022年9月15日,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入禀竞争事务审裁处(审裁处),就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天厨)在向其两个主要本地分销商供应一种粉状味精产品(味粉)时订定最低转售价,向天厨展开法律程序。

本案是竞委会首宗就从事操控转售价格行为向业务实体提出起诉的案件。操控转售价格是指供应商订定分销商在转售有关产品时,需要遵守的固定或最低转售价格的安排。竞委会认为此类纵向价格限制具有损害竞争(不论是在供应商或分销商层面)之目的,违反《竞争条例》(香港法例第619章)(《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例如,操控转售价格安排可能会抑制供应商为分销商降低供货价格的意欲,并削弱分销商争取更低批发价的诱因。与没有操控转售价格的情况相比,最终客户可能需要支付更高价格。

竞委会的案情指出,天厨在 2015 年 12 月 14 日《条例》生效后, 至最少 2017 年 9 月 27 日期间,继续执行及/或从事操控转售价格安排,订定当时其两个主要本地分销商销售味粉的最低转售价。具体而言,天厨与各分销商签署包含「不得进行不正当价格竞争」规定的分销协议,其后透过发出通知、提醒及警告,确保分销商不会以低于指定价格销售味粉。此外,当其中一家分销商在2016年向天厨投诉另一分销商以较低售价争夺顾客时,天厨作出行动,包括采取制约措施、作出威胁及/或惩罚,以确保分销商遵从其早前订定的转售价格。

竞委会认为天厨旨在透过上述的操控转售价格安排防止其两个主要本地分销商向次级分销商提供折扣,以低于其订定的转售价格销售味粉。竞委会有合理因由相信,天厨已违反《条例》下的第一行为守则,并从事《条例》第2条所定义的严重反竞争行为。

竞委会现正向审裁处申请多项命令,其中包括向天厨施加罚款,并决定不追究本案两个分销商。

Date:
26 Septembe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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