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立法会”)最近通过两项修订草案,预料将会为香港现时的雇佣法格局带来重大改变。以下是雇主和雇员应注意的事项之摘要:
继本所于2022年4月6日发表的文章后,立法会已于2022年6月9日通过《 2022年雇佣及退休计划法例(抵销安排)(修订)条例草案》。 这意味着,最早由2025年起,雇主将不可以使用其在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计划下的强制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抵销法定遣散费及长期服务金( “长服金” )(“ “对冲”安排”)。
待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现正构建的「积金易」平台全面运作后,现行的“对冲”安排将自一个稍后由政府确定的日期(“转制日”)起正式落实取消,而转制日很可能在2025年。您可以参考本所较早前的文章,了解在转制日之前和之后开始工作的雇员之遣散费/长服金权利分别会被如何处理。雇主应注意,在转制日之后,他们可以继续使用( a )雇主的自愿性供款所产生的累算权益及( b )按雇员服务年数支付的酬金抵销遣散费/长服金,不论该等累算权益或酬金被用作抵销遣散费/长服金的转制前或转制后部分。
此外,《雇佣条例》(第57章)、《破产欠薪保障条例》(第380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第485章)、《职业退休计划条例》(第426章)及《税务条例》(第112章)亦会作出相应修订。值得留意的是,《税务条例》将会作出修订,规定根据《雇佣条例》所支付的遣散费/长服金不予以征收薪俸税。
除了推出为期25年的资助计划以减轻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的财务负担外,政府亦会颁布一项新的法例,推行专项储蓄户口(“专项储蓄户口”)计划。在该计划下,雇主须储蓄以应付日后需要支付的遣散费/长服金,将雇员每月收入的1%存入专项储蓄户口,直至达到其年收入的15% 。有关草案预计将在下一个立法年度提出。
在2022年4月20日发表的另一篇文章中,本所提供了《 2022年雇佣(修订)条例草案》 (“该条例草案”)的摘要。该草案旨在厘清「病假」的法定定义以及何谓解雇或更改合约的正当理由,以处理与新冠病毒相关的雇佣议题。
该条例草案已于2022年6月15日获立法会通过,并于2022年6月17日生效。在此简单覆述,是次《雇佣条例》的主要修订(不具追溯效力)如下:
雇主应寻求法律意见,以确保其现行政策和做法符合上述取消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