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丽怡

律师

本人的业务领域专注于合并与收购、私募股权投资,及一般企业和商业交易。本人经常处理私人及上市公司并购交易、私募股权投资、首次公开发行、收购守则相关工作、合规和一般商业交易。

本人为铭德香港办事处的律师。本人的执业专注于合并与收购、私募股权投资,及一般企业和商业交易。本人经常处理私人及上市公司并购交易、私募股权投资、首次公开发行、收购守则相关工作、合规和一般商业交易。本人在加入铭德前于另一所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香港办事处执业。

本人毕业于香港大学,并取得工商管理学学士(法学)学位,及法律学士学位,其后于香港大学完成法学专业证书课程。

业务亮点

  • 协助TCL作为要约人,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1249)。
  • 协助TCL作为要约人,提出强制性要约以收购TCL电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1070)及通力电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号:1249)的全部已发行股份。
  • 协助一家中国工程产品制造商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并与一家欧洲医疗设备制造商在中国成立合资企业,以及就该合资企业在中国的研发、许可和制造安排提供咨询服务。
  • 协助一家中国制药企业,参与一家纳斯达克上市公司的生物制药合资企业的数轮优先股投资项目。
  • 协助一家台湾提供癌症治疗方案的企业,收购一家香港生物科技公司。
  • 协助一家中国电子公司,终止其与一家美国跨国科技集团公司(纳斯达克上市)的中国VIE结构合资项目。
  • 参与香港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项目。

上述包括加入铭德前处理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