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库局与金管局就稳定币发行人的监管制度进行咨询

2023年12月27日,财经事务及库务局(「财库局」)与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就关于在香港实施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发表咨询文件(「咨询文件」)。 在此次咨询之前,金管局已于 2022 年 1 月发布一份关于加密资产和稳定币的讨论文件(「《2022 讨论文件》」),并于 2023 年 1 月发表其咨询总结(只备英文版本)。回应者普遍支持金管局将稳定币纳入监管,而金管局亦阐述了预期主要监管范围和要求。

甚么是稳定币?是甚么引起了监管机构的关注?

稳定币是加密资产(或称为虚拟资产,指利用分布式分类账技术(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DLT)(例如区块链)加密,并以数字形式呈现的资产)的其中一个类别,其目标是藉参考某些资产(通常是美元或港元等法定货币)来维持稳定价值。稳定币在更广泛的市场上越来越受欢迎的原因有几个,其中包括致力于减少价格波动、实现更快速、更具成本效益的跨境支付,以及通过为无银行帐户的人群提供数字支付服务来提高金融包容性等。

2022年TerraUSD的崩盘事件凸显了在香港引入稳定币监管制度的迫切性,其中参考法币的稳定币(「法币稳定币」)是尤其需要监管和立法指导,因为它们更有可能被用于日常支付,并与传统金融体系有关联,从而比其他类型的稳定币或其他加密资产构成对货币与金融稳定更直接和迫切的风险。

针对法币稳定币(FRS)发行的拟议新发牌制度

基于上述背景,并考虑到香港的市场情况和需要,财库局和金管局建议制定新法例以实施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其重点如下:

(1) 要求所有(a) 在香港发行法币稳定币; (b) 发行港元稳定币;或 (c) 向香港公众人士积极推广其法币稳定币发行的发行人须获取金管局的牌照;

(2)规定只有指定持牌机构,包括获发牌的法币稳定币发行人[1]、认可机构[2]、持牌法团[3]及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至于由非获金管局发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则只可由指定持牌机构售予专业投资者;

(3) 禁止推广:

(a)非获发牌机构法币稳定币发行;或

(b)非指定持牌机构所提供的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

(4) 赋予当局所需的监管和调查权力,因应虚拟资产市场的快速变化调整受监管稳定币及活动的范围;

(5) 订立刑事及民事罪行和制裁条文,以约束无牌进行的受规管活动,并设立上诉审裁处机制,确保金管局的权力受到制衡;及

(6) 提供过渡安排,以促进监管制度顺利施行。

较早前《2022 年讨论文件》的回应者关注到,拟议制度可能与香港其他金融监管制度重叠,包括由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管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 615 章)下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设立的发牌制度。有关该制度的更多资料,请参阅本所之前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2023 年 8 月 16 日发布的文章。

为解决这些忧虑并防止出现监管套利的情况,财库局和金管局将与证监会及其他持份者合作,制定稳定币制度的具体细节。

拟议的制度旨在保障金融稳定和拥抱创新之间取得良好平衡。财库局和金管局鼓励公众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前就各建议提出反馈意见。

点击此处查阅完整的咨询文件以了解更多详情。

[1] 获发牌法币稳定币发行人只能为其发行的法币稳定币提供购买服务。

[2] 认可机构指《银行业条例》(第155章)中的持牌银行、有限牌照银行及接受存款公司。

[3] 持牌法团指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16条及第117条获发牌以进行一類或多于一類的受规管活动但并非认可机构的法团。持牌法团须获发牌以进行第1类受规管活动(证券交易),并获证监会批准就虚拟资产进行交易,才可提供购买法币稳定币的服务。

Date:
19 January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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