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嘉敏

合伙人

本人的业务领域主要为商业诉讼及监管事宜 (具争讼性及非具争讼性),尤其著重于证券及金融服务、电讯和资料私隐事宜。

本人在商业诉讼方面具有广泛经验,包括股东及董事会纠纷、证券借出纠纷、合约索偿、交付审判程序、强制执行程序、针对法律顾问的专业弥偿诉讼及破产程序。

本人经常为会计和保险业的香港主要监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从履行其日常公法职能到纪律处分程序,以及针对他们的上诉和司法复核。除了代表监管机构,本人亦在监管机构(例如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调查中为个人和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并在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研讯程序中代表该等客户。

本人亦就与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监督的受规管活动以及通信事务管理局颁发的电讯牌照有关的非具争讼性的牌照和监管合规事宜,以及资料私隐事宜,提供法律意见。

此外,本人在一间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型综合能源(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具有借调经验。

业务亮点

  • 在终审法院、上诉法庭、原讼法庭及区域法院的商业诉讼程序中代表客户。
  • 在多个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的研讯程序中代表个人和企业客户,包括在首个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4A部提出的有关违反内幕消息披露要求的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研讯程序中代表某间前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首个有关内幕交易的研讯程序中代表摩根大通集团的某位基金经理。
  • 经常在香港会计师工会纪律委员会及香港保险业联会上诉裁判处的纪律处分程序,以及相关的司法复核程序中代表监管机构。
  • 广泛地为香港保险业和会计界的主要监管机构就监管问题和履行法定和公法职责提供法律意见。
  • 在监管机构(例如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提起的调查中为个人和企业客戶提供法律服务。
  • 协助客户就针对法律顾问作出的专业弥偿诉讼提出抗辩。
  • 为大型电讯集团就《电讯条例》下及有关其电讯牌照的一系列监管事宜提供法律意见,包括向通讯事务管理局申请传送者牌照和服务营办商牌照,及扩大相关牌照允许的持牌人服务范围。
  • 为国际企業的日常营运和计划方面,就它們遵守和应用《个人资料(隐私)条例》和欧盟《通用数据保障条例》(GDPR)提供法律意见,并起草收集个人资料声明、私隐政策声明、资料违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