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嘉敏

合夥人

本人的業務領域主要為商業訴訟及監管事宜 (具爭訟性及非具爭訟性),尤其著重於證券及金融服務、電訊和資料私隱事宜。

本人在商業訴訟方面具有廣泛經驗,包括股東及董事會糾紛、證券借出糾紛、合約索償、交付審判程序、強制執行程序、針對法律顧問的專業彌償訴訟及破產程序。

本人經常為會計和保險業的香港主要監管機構提供法律服務,從履行其日常公法職能到紀律處分程序,以及針對他們的上訴和司法覆核。 除了代表監管機構,本人亦在監管機構(例如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香港金融管理局)的調查中為個人和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意見,並在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研訊程序中代表該等客戶。

本人亦就與證券和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監督的受規管活動以及通信事務管理局頒發的電訊牌照有關的非具爭訟性的牌照和監管合規事宜,以及資料私隱事宜,提供法律意見。

此外,本人在一間多倫多證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型綜合能源(石油和天然氣)公司具有借調經驗。

業務亮點

  • 在終審法院、上訴法庭、原訟法庭及區域法院的商業訴訟程序中代表客戶。
  • 在多個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研訊程序中代表個人和企業客戶,包括在首個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4A部提出的有關違反內幕消息披露要求的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研訊程序中代表某間前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首個有關內幕交易的研訊程序中代表摩根大通集團的某位基金經理。
  • 經常在香港會計師工會紀律委員會及香港保險業聯會上訴裁判處的紀律處分程序,以及相關的司法覆核程序中代表監管機構。
  • 廣泛地為香港保險業和會計界的主要監管機構就監管問題和履行法定和公法職責提供法律意見。
  • 在監管機構(例如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和香港金融管理局)提起的調查中為個人和企業客戶提供法律服務。
  • 協助客戶就針對法律顧問作出的專業彌償訴訟提出抗辯。
  • 為大型電訊集團就《電訊條例》下及有關其電訊牌照的一系列監管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包括向通訊事務管理局申請傳送者牌照和服務營辦商牌照,及擴大相關牌照允許的持牌人服務範圍。
  • 為國際企業的日常營運和計劃方面,就它們遵守和應用《個人資料(隱私)條例》和歐盟《通用數據保障條例》(GDPR)提供法律意見,並起草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私隱政策聲明、資料違規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