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公开谴责皓天财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刘天倪和公开批评刘静桐违反股份回购相关规定

2022年3月17日,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对皓天财经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皓天”)及刘天倪作出公开谴责,幷对刘静桐作出公开批评,指他们违反《公司股份回购守则》。皓天(股份代号:1260),是一家主要从事提供财经公关服务以及筹办及协调国际路演的咨询公司,并于2012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皓天在2020年3月透过一宗与卖方预先安排及协定的大手交易,回购了42,500,000股股份。此举构成场外股份回购,因此须获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任何获其转授权力的人及皓天无利害关系股东的批准。但这项回购并未获得前述任何一方的批准。

刘天倪(作为皓天的主席、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及这项回购的主要决策人)与刘静桐(在关键时间作为皓天的副总经理及曾按照刘天倪的指示参与这项回购的执行)均承认他们没有遵守《公司股份回购守则》,并同意接受对他们所采取的纪律行动。

本执法行动反映证监会重点关注遵守《公司股份回购守则》。积极从事证券市场活动的从业员及人士应根据股份回购的相关规定行事,幷且在有需要时寻求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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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te:
25 March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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