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纪公司因违反监管规定,被证监会谴责并处以罚款

最近,一家经纪公司(「该公司」)被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谴责,并处以罚款港币600万元,原因是该公司在2019年11月至12月担任一项股份配售代理期间违反多项监管规定。

于有关期间,该公司担任一所香港上市公司(「该上市公司」)当时的大股东(「该股东」)的配售代理,以促使不少于六名承配人认购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在未经该股东同意的情况下,该公司(i)代表该股东与承配人订立与该等股份相关的买卖单据,然而有关交易价格跟与该股东议定的配售价不相符,并(ii) 将股份从该股东的账户转移至承配人的账户,希望承配人会在市场上出售股份,以销售所得款项向该股东结清配售价。

经调查,证监会发现,由于未能保护其客户的资产,并在超越客户的授权和指示的情况下行事,该公司严重疏忽,其行为违反了《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下与保障客户资产及在获得客户妥善授权的情况下行事相关的条文。然而,证监会承认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有关该公司曾作出不诚实行为或有关失当行为持续发生的结论。

此案例有助提醒所有持牌公司,根据客户的授权行事是非常重要的,其职责包括核实所执行的指示是否由最终负责发出指示的人发出,并以小心审慎和维护客户最佳利益的态度行事(为持牌法团具备适当人选资格的关键因素)。

Date:
1 June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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