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密貨幣的欺詐與爭議 —— 透過NFT空投技術送達法庭文件

涉及加密貨幣(例如比特幣和以太幣)的網路欺詐與網路犯罪案件日益增多,導致相關法律上的問題也隨之增加,這些問題令世界各地的法院都必須對科技掌握良好理解和展示接受採用科技的意願。

加密貨幣技術方面的指引

最近一個值得注意的案件是Yan Yu Ying v Leung Wing Hei [2022] HKCFI 1660。在該案中,香港法庭的其中一項判決包括對於牽連在民事訴訟中的比特幣發出所有權強制令。值得一提的是,在這個於2022年6月7日頒下的判決中,法庭(以簡單易明的字詞)解釋了比特幣的特徵、電子鑰匙、比特幣於加密貨幣錢包的存放,以及“熱”加密貨幣錢包與“冷”加密貨幣錢包的分別等。“熱”加密貨幣錢包的其中一個例子便是在網上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帳戶,而一個沒有連接至網路的硬體錢包則是一個“冷”加密貨幣錢包的例子。在上述案件中,其爭議便是圍繞著一個能夠接收和傳送比特幣的“冷”加密貨幣錢包。

此判決中對技術術語的解釋或會為法庭和法律執業者在日後處理加密貨幣爭議時提供有用的指引。

向多個匿名被告以其他方法送達法庭文件

另一項值得關注的發展,就是涉及加密貨幣的欺詐案件日趨普遍。某些司法管轄區的法院已經採用技術來解決有關送達法庭文件的問題,特別是針對身份與位置不明的被告。

在美國一宗涉嫌盜竊加密貨幣的案件中,紐約州最高法院於2022年6月2日授權原告人透過將一個以太坊區塊鏈的非同質化代幣(“該服務代幣”)“空投”(NFT空投)至相關加密貨幣錢包地址,將法庭命令和其他法庭文件送達至控制該錢包地址的人。“空投”涉及向錢包分發代幣,一直被用作市場推廣和促銷等用途。在本案中,該服務代幣含有一個超連結,能連接至一個網站以取得所送達的法庭命令和其他法律文件(詳見LCX AG v. John Doe Nos. 1-25 (Dkt.No.,154644/2022) (N.Y. Supreme, Ct., NY County))。

在英國,根據一則2022年6月24日的報導,英格蘭及威爾士高等法院在D’Aloia v Binance Holdings & Others [2022] EWHC 1723 (Ch) 一案中亦頒下命令,批准透過NFT空投方式來送達法律程序文件。

加密貨幣欺詐案件的受害者應會欣然得悉,某些司法管轄區的法院接受和採用了科技,容許使用區塊鏈技術來送達法庭文件。當遇上適當的案件時,香港的法院亦會考慮是否採用區塊鏈技術(例如NFT空投)來送達法庭文件。

Date:
30 August 2022
Key Contac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