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1日,本所合伙人郑玉萍师为香港精算学成员主持了一场题为「香港专业疏忽法律简介」的网上研讨会。是次活动吸引逾100位参加者,包括来自各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及专业顾问公司的董事、高层管理人员、资深精算师及财务部门高级人员。研讨会深受与会者欢迎。
公司迁册制度已于2025年5月23日生效。新的迁册制度将允许海外公司在保留其法律实体身份的情况下,将其注册地迁移至香港,令公司业务在迁册后得以延续。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迁册制度的信息,请点击此连结,阅读由我们由本所合伙人唐宇平及见习律师刘敏翘撰写的文章。
我们公司业务团队合伙人唐宇平律师及陆咏琳律师为汤森路透 Practical Law Global撰写了有关概述通过购买资产(而非股份)的方式收购香港持续经营企业的典型交易流程的指引,包括如何制定初步协议、进行尽职调查、获取同意函及监管批准、制定必要的资产购买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以及处理交割及交割后的步骤的相关指引。该指引可在此处查阅(仅提供英文版本):Asset Purchases Overview (Hong Kong)。
我们拥有一队优秀的公司业务律师团队,能够为您提供法律意见及协助您处理该些资产收购交易的事宜。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 经出版商许可转载自Practical Law。详情请参阅practicallaw.com。
本所荣幸接待了一批来自中国内地的杰出青年律师。此次交流为探讨法律行业发展趋势、增进跨法域理解及探索合作机遇搭建了宝贵平台。来访律师介绍,他们来自旨在打破信息壁垒、促进青年法律人互助交流与共同成长的行业组织“青年法律人YoungLegal”。
本所律师与这批充满活力的内地青年法律人分享了执业经验,并就法律实务的多个维度展开深度对话。双方不仅深入探讨了香港与内地法律实践的差异,更彰显了法律人对专业精进与协作发展的共同追求。
本所合伙人苏振国律师、陈巧茹律师、陆咏琳律师,以及刘子琨律师和张浩然律师分享了多项议题,包括:
来访同仁展现的专业热忱与求知精神令本所印象深刻。
本所坚信,此类交流活动有助于推动法律人的专业成长,促进法域间相互理解,助力构建紧密联结的跨境法律共同体。本次活动由本所合伙人苏振国律师和见习律师陈嘉宇共同协调。
活动协调人陈嘉宇表示:“我深感荣幸能够参与搭建法律人交流互鉴的桥梁,促进两地法律人共同学习进步。”
本所期待未来与更多优秀法律人展开对话,持续为法律职业发展注入活力。




《法院(遥距聆讯)条例》(第654章)(「《条例》」)已于2025年3月28日正式实施,为香港司法系统进行遥距聆讯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
立法背景与目的
作为司法机构持续推进科技现代化的举措之一,遥距聆讯具有多重实际效益。该制度能大幅减少诉讼各方、法律代表及证人往返法院大楼的时间耗费,不仅便利法庭使用者,更有助提升案件排程效率。此外,当出现不可预见情况导致亲身出庭不可行时,遥距聆讯机制可确保法庭程序如常运作。
根据香港司法机构2024年年报显示,自2020年起各级法院及审裁处已成功进行约2,100宗民事案件遥距聆讯。本次《条例》的实施,为各级司法机关开展遥距聆讯确立了明确法律依据。
主要条文
法律从业人员应特别关注《条例》中以下重要规定:
新增刑事罪行
《条例》引入的多项新罪行值得法律从业人员关注:
实施时间表
虽然《条例》已生效,司法机构将分阶段推行。据公布,审讯以外的刑事法律程序的遥距聆讯预计于六个月后开展,让持份者有充足准备时间。过渡期间,司法机构将分批发出实务指示,具体规范操作细节、申请程序及技术指引。
实务影响
遥距聆讯为法律从业人员带来显著效率提升。尤其是,律师与大律师今后无需亲身到庭处理简短程序(如「三分钟聆讯」),改由办公室参与即可。此变革将大幅减少无效通勤与等候时间,优化专业资源配置。
为支援过渡,司法机构已建立技术支援系统,并将指派专责人员协调遥距聆讯,包括进行庭前连接测试以确保程序顺利进行。
法律从业人员应密切留意司法机构即将发布的实务指示,该等文件将详列实施细则、技术要求及参与遥距聆讯的最佳实践。
如欲查阅《条例》全文及更多详情,请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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